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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保护管理规划简介
  发表时间:2009-02-13  阅读次数:5234

1997年平遥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对其评价为:平遥古城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平遥古城保存了其所有特征,而且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为人们展示了一幅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
《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管理规划》对遗产地的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是遗产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希望通过管理体系的架构来达到管理能力的提高和外部环境的保障,明确管理主体,简化管理程序,增强管理效率。涉及遗产地的保护与开发行动、政策、战略、实施目标以及建议等多个方面。规划文本包括遗产地基本情况介绍,遗产管理专项规划,遗产管理实施计划三个部分。
世界遗产平遥古城包括“古城区”、“双林寺”、“镇国寺”三个部分。根据其类型以及管理现状分析,规划建议在古城区建立专业管理机制,作为各地方职能部门的前置机构,增加管理统一性。同时保留保护管理委员会,执行监督职能。
文物局具体执行遗产地内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即为古城区内的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和双林寺、镇国寺的相关保护与管理工作。古城管理局管理对象为古城区城墙范围内除去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物质遗产,从建设管理、旅游管理、资金管理、资料管理、防灾管理、日常监控、人力资源管理及社会管理等8个方面具体操作。文化局具体执行遗产地内所有的非物质遗产的相关保护与管理工作。
规划将平遥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重点根据管理体系分专题,从现状情况介绍、具体分析、管理建议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专项规划主要包括:管理机制、建设管理、可持续性旅游管理、资金的来源保障和合理分配、遗产目录、档案库建立与管理、灾害预防和危机处理、日常管理监控、人力资源管理、社会管理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同时规划中还分别针对管理机构设置,用地调整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旅游管理项目、资料管理项目等具体项目的实施原则、实施项目确立、实施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规划。在确定的管理目标基础上,以实施原则为指导,针对每个专题提出执行建议,设立相应的、独立的执行项目,并通过项目清单形式明确领导机构、资金来源、时间段等信息,以利于管理工作有效的进行与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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