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扬州保护规划 |
来源:扬州市规划局 发表时间:2013-02-26 阅读次数:4844 |
1982年,扬州市政府在编制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制定了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明确了以老城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古运河等物质遗存保护为主的“一条主脉、两大片、三道古城轮廓线、七处重点保护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及相关保护原则和要求。 其后扬州陆续编制了相关规划,建立了完善的保护规划体系,并疏解老城区人口,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保护古城历史街巷体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扬州积极探索并推进老城区居住环境改善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2000年,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模式,对老城区内明确重点保护的东关历史街区进行试点保护整治,并编制了一系列的保护规划及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扬州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合作,推进社区行动计划理念,组织居民参与。 2004年,《扬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暂行办法》以及《扬州老城历史街区民房修缮技术标准》出台。通过修缮整治,历史街区风貌得以保护、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历史建筑得以有效的保护与利用;通过标牌、立碑等方法,对古城的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树名木、特色街巷等逐一进行解读。同时,扬州还加强与国内外资金、技术合作,同时注重鼓励、支持各类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参与古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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