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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土楼保护规划
作者:张松  发表时间:2011-10-24  阅读次数:5966

高北土楼群

        


位于闽西南山区地域的土楼建筑群,是适应大家族聚居生活,具有完善的防卫功能,地域文化特征鲜明的传统民居建筑。福建土楼作为一个技术整体和文化景观的杰出范例,反映了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1999年以来,永定县人民政府和南靖县人民政府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紧密合作,同当地村民一起致力于《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综合考虑了《文物保护法》、《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古村落空间形态特征、地形地貌条件,制定了土楼建筑和土楼群的保护区划及其管理技术规定。保护规划按照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要求,维护土楼群落景观的完整性,通过建筑保护、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土楼建筑群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实现历史环境积极保护的目标,增强土楼群落发展的可持续性。

 

  

    保护规划同时考虑了文化资源的环境容量,以永续利用为前提,统筹协调旅游开发与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居民生活改善的关系,采用整体环境改善与单体建筑修复相结合的保护方法,在乡土历史景观和地域自然风景的整体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推进土楼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福建土楼保护规划》既是土楼建筑保护和环境整治的主要依据,也是申报世界遗产的重要材料。2008年7月7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上,福建土楼正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福建土楼保护规划》项目也获得了2008年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奖(Award of Distinction,UNESCO Asia-Pacific heritage awards for culture heritage conservation)。

供稿:张松教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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